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******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
一、实验室简介
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******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由******科技部于2015年9月30日批准建设,依托单位为中***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。实验室围绕石油石化行业污染减排的重大技术需求,重点开展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、污水处理与回用、废气处理与温室气体控制、场地污染风险防控与修复、环境检测方法及数据处理等五个技术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、竞争前共性研究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;通过引进、创新建成独具行业特色的实验平台,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,引领行业环保技术进步。
二、开放课题设立原则
为提升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水平,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,重点实验室面向***内外设立开放基金,立项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机理、方法、模型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,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,以促进学科发展。申请人请在申请之前认真阅读本指南。
三、拟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
根据***内外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领域的发展趋势与研究前沿,2016年度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技术领域的相关研究:
1. 石油石化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:
(1)聚磺钻井液废液及钻屑土壤化作用机理研究。
(2)含油浮渣水热法深度脱水干化机理研究。
(3)油基钻屑的化学除油机制研究。
2. 石油石化污水处理与回用:
(1)电化学氧化反应动力学及传质优化研究。
(2)厌氧氨氧化包埋菌种作用规律研究。
(3)环保型低成本水处理剂研究。
3. 石油石化废气处理与温室气体控制:
(1)二氧化碳流体-碳酸盐岩的水岩反应动力学模拟研究。
(2)非常规油气开发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模型研究及优化。
4. 场地污染风险防控与修复:
(1)石油烃污染土壤化学氧化修复中竞争反应规律研究。
(2)原油污染土壤中芳烃生物降解特性与刺激方法研究。
(3)产糖脂类生物表面活性剂制备及作用机制研究。
5. 环境检测方法及数据处理
(1)河道信息快速采集技术研究。
四、开放课题申报要求
1. 申请资格
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:
(1)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,具有从事同类项目2年以上的科研经历,并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(发表1篇及以上SCI论文);
(2)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,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毕业后从事所申请方向研究2年及以上科研经历;
(3)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,欢迎博士后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。
2. 申请和审批程序
(1)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;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,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。课题申请每年受理一次,受理周期一般为一个月。
(2)开放课题由实验室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进行初审,主要根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、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,评估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。通过审查的课题再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上报实验室依托单位批准。
(3)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受理工作,并组织项目的评审。获批项目由实验室主任签署审批意见,由实验室办公室下发立项批准书,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。
(4)在申请书的基础上,根据批准通知,认真填写《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******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合同书》。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。
(5)课题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,预期研究成果为SCI检索论文或发明专利。在发表成果时,论文与发明专利的***作者的***单位应为“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******重点实验室,北京,102206”,英文名称“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etroleum Pollution Control, Beijing, 102206”,并在论文中注明“本研究由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******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(课题编号:)”,英文书写为“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etroleum Pollution Control (Grant No. XXXX), CNPC Research Institute of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.”
(6) 申请人应在***年年底提交阶段总结、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总结,包括:学术论文或成果报告。
(7)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实验室所有,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要应用该成果,必须征得实验室同意。
(8)本次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薛明
邮编:1002206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黄河北街1号院1号楼612室
传真:010-80169534
电话:010-80169570